《睡醒发现还在》 王者杀敌,杀戳果断!【史评】一个我本善良却善于战斗的人以宏扬正能量为己任,缔造十八重天的励志故事。【架构】每一重天为一卷,每一卷是一个完整的故事。在第一卷里,我写出了末世浩劫下杨家父子俩那悲壮感人又热血激昂的父子之情。第二卷准备写一段可歌可泣同样有轮回宿命的刻骨爱情。交流群:547265547
一眼万年,世间再无青丘。长路漫漫,怎能忘了西游?妖魔,神佛,都已烟消云散,善恶,抱负,不过长河向东。这天地之中,崩坏的又何止是神话?他挥动如意金箍棒,放声狂笑,踏碎九霄,放肆桀骜!万年之后,天翻地覆,诸神消失,神话重现。
某写手很烂俗的穿越了,而且还是穿越到了自己刚刚撰写的小说世界里! “叮,您已成功穿越,当前坐标为殷商末年,时间线基本与您的小说《天蓬志》相符……” “卧槽!不是吧?”萧晗张大了嘴巴。 他昨天还在犹豫要不要切掉这本已经彻底扑街了的仙侠小说,怎么一觉醒来忽然就来到了这么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?还有,刚刚那说话的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系统……
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分明是真千金却死的落魄的苏邀重生了。上辈子她忍气吞声,再重来她手狠心黑。谁也别想吸着她的血还嫌腥膻了。重来一次,她要做那天上月,冠上珠,光芒万丈。某人跟在她身后一面替她挖坑,一面苦心孤诣的劝她:不用这么费力的,瞧见我头上的冠冕了吗?你就是上面最华丽的那颗。
一边是岁月静好,一边是腥风血雨。江烨:我是真不想当大明星。路人:不是,大佬你对自己是有什么误解?粉丝:哭辽,别家哥哥是担心掉粉,我家是担心掉哥哥,太难了……江烨仰天长叹,我能怎么办,我也很无奈啊!这是一个被逼着成为大明星的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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